店铺子账号相关管理规范
为规范广东东西部扶贫协作产品交易网平台商家子账号的开通与规范使用,为维护平台的正常经营秩序,保障平台所有用户的合法权益,根据法律法规、协议相关规则,特制定本规则。
2.1 子账号的定义:是指平台商家在其商家后台为店铺工作人员开通的管理店铺经营活动的账号,简称子账号。
第三章 开通与关闭
3.2 子账号的主动关闭:商家可通过商家后台账号管理功能下的员工管理页面进行关闭。
第四章 商家子账号管理规范
4.2 商家需要对其开通所有子账号的所操作或经营的活动负全部责任,不得将子账号用于任何非法或违背正常交易或者用于任何为消费者提供服务之外的目的,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4.2.2. 不得诋毁平台本身及平台上其它任何商家、品牌、产品的形象;
4.2.4. 创建子账号并为子账号命名时应当使用规范的用语,不得出现带有反动、色情、威胁、恐吓和暴力性等内容的字眼;
4.4 子账号不得以消费者身份在平台有任何购买行为。
商家违反本规则相关规定的,将对商家进行相应处理,且同时对违规子账号进行删除。
6.1 平台商家的行为,发生在本管理规则生效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管理规则生效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则。
6.2 商家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规则已有规定的,适用于本规则。本规则尚无规定的,平台有权酌情处理。但平台对商家的处理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商家在平台上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平台及其关联公司签订的各项协议;如有违约即视为对本规则的违反。